晨报法援热线85773333消息(记者 孟丽)昨天上午,铜山区居民马先生致电晨报法援热线咨询,他儿子高中毕业,一周前一天晚上经过村里一家饭店时,同班8个男生在饭店聚餐。因看儿子不顺眼,6个男生出门就打,另外2人围观,结果马先生儿子被打得多处受伤。马先生想知道,对于儿子的医药费等损失,这8个男生都要承担责任吗?
马先生家住铜山区农村,今年6月份,儿子高中毕业,因没有考上理想的学府,也不打算复读,就暂时呆在家里,等找到中意的工作后再去上班。“我儿子性格内向,不太说话,有点孤傲,和班里其他男生基本不来往,同学关系处理得不是很好。”马先生介绍说,因为性格方面的原因,班里其他男生有什么集体活动,一般也将他儿子排斥在外。
一周前晚上8点多,马先生儿子从奶奶家吃完晚饭骑自行车回家时,路过本村一家饭店,结果看到班里有8个男生正在这家饭店大厅里聚餐,桌子上堆了不少瓶啤酒。这8名男生都是马先生儿子的同班同学,有几个是本村的,另外几个是邻村的。8个男生看到了饭店门口的马先生儿子,其中1个男生说,早就看这小子不顺眼了,不如给他点颜色看看。此提议得到其他几名男生的响应,8名男生立即起身出了饭店门,拦住了马先生的儿子。
马先生儿子一见这阵势,就问对方想干什么,那个提议要给他颜色看看的同学说:“看你不顺眼,就想揍你!”话音刚落,一拳打在马先生儿子的鼻子上,鲜血直流。接着,另外5名男生也围了上来,对马先生儿子一阵拳打脚踢,最后马先生儿子身体多处受伤,连起都起不来了。村民闻讯赶来,制止了打人的6名男生,有好心村民打了报警电话,这6名男生都被带到了派出所。“目击村民告诉我,这8名男生中,有6人动手打了我儿子,另外2人始终在旁边围观,没有动手。”
马先生说,他儿子伤情虽无大碍,但目前仍在住院治疗,已经花了一万多元医药费了,医生说暂时还不能出院,还得继续观察一段时间,才能完全康复。“打人的6名男生家长先后来道过歉了,每人还给了1000元看病,没动手的那2名男生家长没来,但是给的医药费已经用完了。”马先生说,他想知道,在这起事件中,对于儿子的医药费等损失,是由8名男生共同承担,还是由打人的6名男生承担?接下来该如何处理此事?
就此事,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称,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本例中,只有六名男生实施了侵权行为,应当由实施侵权行为的六名男生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两名男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故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如果本例中六名男生属于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六名男生有财产,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