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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居住不过户 一朝查封悔当初
来源:   发布于:2018/11/28 11:09:52   点击:

 对于许多刚需的购房者来说,二手房也是不错的选择。可如果买了几年的房子一直居住其中,等到想过户时房子竟已被查封,该如何处理呢?近日昆山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59月,在昆山打拼的老张寻觅了许多房源后,看中了昆山周市俞某夫妇的一套拆迁房,当日就支付了1万元定金,一周后老张又向俞某夫妇支付房款24万元,余款双方约定通过贷款方式支付。半个月后,俞某夫妇将房屋钥匙交付给老张,老张随后花费十几万进行了装修并入住至今,但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今年年初,老张发现俞某早在2016年已经办理产证,便要求协助办理过户,但经过多次催促,俞某夫妇均拒绝配合过户,这究竟是为何?原来,俞某作为担保人“有案在身”,先前出售给老张的房屋连同车库已被昆山法院查封。

庭审中,俞某辩称老在购房时由于新政策出台,其在昆山社保没有满一年,所以没有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但在自己办理产证后,老张知道此事,也没有及时要求过户。20181月,房屋因其他案件被查封,自己也无可奈何。

法官当庭向老张释明法律,因涉案房屋目前处于被查封状态,其最终的权利归属具有不确定性,系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情形,但老张仍坚持要求俞某配合办理涉案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诉讼请求,法院无法支持,同时告知老张,可在涉案房屋被解除查封后另行主张权利。最终,法院驳回了老张的诉请。

法官提醒:

买房对老百姓来说是大事,不管是期房还是二手房,其购买的过程都应慎之又慎,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是维护权益的基础法律行为。本案中老张花了积蓄买的房,后又投入十几万进行装修, 甚至老张一家住进了涉案房屋里,可房子产权并不属于自己,之后一旦涉及产权的变更、抵押、查封等事项,均可能造成其所有权落空,甚至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来源: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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