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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10226
来源:   发布于:2021/2/26 8:42:27   点击: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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