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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20230128
来源:   发布于:2023/1/28 11:27:05   点击: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六十一条 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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