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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戒》的人本启迪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于:2014/12/18 11:57:18   点击:

明朝思想家吕新吾在《刑戒》中提出“五勿就打”,在刑讯时考虑对象的情况,确实难能可贵,笔者认为也是人本思想、以人为本的体现。

  五勿就打——

  人急勿就打:彼方急迫无聊,打则适速其死。

  人忿勿就打:愚民自执己见,方以理直自负,打则其忿愈甚,死亦不服。气逆伤心,易于殒命。宜多方警谕,待其自知理亏,虽打不怨。

  人醉勿就打:俗云“三官避酒客”,沉醉之人,不晓天地,安知礼法?打亦不痛。倘醉语侵官,亦失体统。宜暂管押,酒醒惩戒。亦勿置之冷地,寒气入心,亦足致命。

  人随行远路勿就打:被打之人若在家,自能将息。远路随行,日逐跋涉辛苦,又要跟上程途,亦多致命。待其回后惩治之。

  人跑来喘息勿就打:捉拿人犯,从远路跑来,六脉奔腾,喘息未定,即乘怒用刑,逸血攻心,未有不死者。宜待其喘定用刑。

  在古代社会,刑讯是合法的,但吕新吾自讨苦吃,提出“五勿就打”,特别是人醉勿就打,不能刑讯醉汉,也不能把他放在冷的地方不管,这既是善意提醒,也是谆谆教诲,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民众的关爱。这既是以人为本,也是其司法实践的理论总结。

  人急勿就打,原因在于他正心急火燎,百无聊赖,如刑讯就可能加速其死亡。

  人忿勿就打,原因在于人家固执己见,自以为是,认为自己理直气壮,如果加以刑讯,其更加气愤,即使打死也不服。气逆伤心,容易丧命,应该多方面说服教育,等到其心平气和,知道自己理亏,即使受到刑讯,也不会怨人。

  人醉勿就打,正应了俗话当官的也避醉汉。酒醉的人,连天地也分不清,又哪里知道礼义法律。刑讯醉汉,如果人家醉中冒犯官员,官员也有失体统。应该暂予管押,等其酒醒后再教育。不过,也不能把他放在冷地方,否则寒气袭人,也容易丧命。

  人随行远路勿就打,原因在于,一般人刑讯完毕回家,自然能正常作息。如果是远程随行,每日跋山涉水,又要带刑赶路,往往容易丧命。因此,远程途中不要用刑,等到回来后再惩治教育

。   人跑来喘息勿就打,原因在于被捉拿归案的人,大老远跑来,身心疲倦,气喘吁吁,立即乘怒刑讯,气血攻心,很可能不致死的,应当等其气喘均匀再用刑。

  人有喜怒哀乐,难免有急、忿、醉的状态出现,《刑戒》告诫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工作人员不能以牙还牙,以毒攻毒,而只能耐下性子,待后处理。

  情况的确如此,官司临头,有的人难免万念俱灰,破罐子破摔。在刑事案件中满口认罪,不做辩解。在离婚诉讼中,不顾一切,高喊离婚,甚至于要求立即开庭,立即判刑,立即解除婚姻关系。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骨子里人家不见得真心认罪,口口声声离婚,也是在气头上正话反说,心底里根本不同意离婚。

  对此,法官不能百依百顺,顺水推舟,而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保障被告方的诉讼权利。我们不能图轻省、图方便,一判了之。而要讲解法律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教育,说服他们正确面对案件,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刑事案件,需要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要依法委托援助。宁拆九座庙,不拆一桩婚,不能听信气话,在气头上草率调解,如果趁其在气头上匆忙调解,自然一调就成。对法官来说是少了许多麻烦,但当事人在怒、忿之下接受的调解,并非其真实意义的表示。虽然从法律程序上说,法官并没有错,但显然不符合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要求。

  今天,当事人醉了上法庭的事情,自然很少,但是也并非绝无仅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醉上法庭自然不当,上纲上线,甚至于可以绳之以法。但醉上法庭的处理后果,与法官的反应息息相关。喝酒壮胆,醉酒后人的确胆子大了。对此,法官予以训诫后,最理想的处理方式还是待其酒醒后处理

。   比醉上法庭更多的是怒、忿上法庭。法庭自然是严肃的地方,但有些人受素质的影响,并不能认识这一点,同时,当局者迷,很少有人能置身事外,坦然面对。这就与前述表里不一的要求定罪离婚,实则如出一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极端。冤案不打官司,是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有的人被告上法庭就满脸怨气,认为伤了脸面,甚至于认为法官是帮着原告愚弄自己。

  对此,法官不能以牙还牙,而应该耐心细致地进行诉讼指导,说明法官是居中裁判的,原被告双方是平等的,被告同样拥有诉讼权利,原告不一定就赢官司。诉讼有个过程,可以请律师,搞咨询。法律是公平的,同样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打官司最终还是取决于事实证据,诉讼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即使诉讼到庭,同样可以调解解决问题,也建议双方在开庭前协调解决问题。法官如果一味地强调权威,计较对方的怒、忿,就可能引火烧身,造成矛盾纠纷升级。好话是开心的钥匙,对此,一般的人还是能够接受的,待其怒气过后再解决问题,才能做到案结事了。

  随行远路、跑来喘息的情形现在已经微乎其微,但也并未绝迹。在农村法庭,庭审时有事迟到的现象,更是屡禁不止。对此,应该本着人本精神稍作等候。在一方有事迟到的情况下,问清缘由,对确属情有可原的还要做好对方的思想工作,获得对方当事人的理解。这样,更能显示法庭的公平公正。

  有些人或许觉得如此操作过于啰嗦,但这才是认真审判,对人民负责,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要求。古代的封建官员都能追求这一点,考虑对象的情况,难道我们就不能学习、继承、借鉴吗?

  审判工作有多方参与人,其中难免有人带着情绪,有特殊情况,这就要求法官、审判工作人员,学习吕新吾,不仅关注事实证据,而且关注诉讼参与人,关注其喜怒哀乐,关注细节,以人为本。

  (作者单位:甘肃省民勤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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