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律所动态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 每日一条20251009
来源:   发布于:2025/10/9 9:08:56   点击: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 每日一条202510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可以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决定作出后至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前一日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

用人单位、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所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北路金凯隆九楼903912913914

 

律所预约电话:13305212880 0516-83832509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4741号
Copyright © 2013-2014 jsdy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徐州金网
今日访问 次 昨日访问 次 本月访问 次 全部访问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