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期间,执行案件已经结案,未对异议标的物进行处理,执行异议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或者再审申请审查期间,执行案件已经结案,执行法院未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且执行措施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或者终结审查。原由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案外人根据本解释第四条、第五条提出的确权、给付请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或者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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