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在线咨询
刘先生  2015-05-29
女儿在一家宾馆前台上班,因家里有急事,2014年6月10日提出辞职,老板同意了。当时有一个月零七天的工资没有发。6月20日女儿去领工资时,老板以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为由扣发了我女儿一个月零七天的工资。请问老板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管理员回复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13305212880)《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本例中,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拒绝,而是同意,可以视为双方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而协商解除不需要提前三十天,故劳动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用人单位扣发你女儿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吕女士  2015-05-28
2015年4月初,我买房贷款,被告知上了黑名单。经查,2013年5月,我姐姐以我的名义在银行给别人担保,现在主债务人下落不明,无法还款,我姐姐感觉冤,也没有还款。我现在该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13305212880)最快最好的办法是让你姐姐把贷款还清。如果你姐姐不愿还,你应主张你姐姐以你的名义所做的担保无效,要求银行免除你的担保责任。如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
王先生  2015-05-27
从2008年开始,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到现在。公司从去年开始效益不好,至今已经拖欠了几个月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以前发工资有时打卡里有时发现金,但大部分都是打卡里。虽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都在公司,我们手里没有。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13305212880)你们应向劳动部门反映或提起劳动仲裁。如提起劳动仲裁,你可以打印2008年以来银行卡明细,证明工资打卡情况及数额,该明细也可以间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存在。
留言提交
标  题:   *
内  容:   *
姓  名:   *
电  话: 
验证码:  看不清验证码?点击刷新!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4741号
Copyright © 2013-2014 jsdy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徐州金网
今日访问 次 昨日访问 次 本月访问 次 全部访问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