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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估法院执行值得推广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于:2016/1/13 15:26:11   点击:

许 辉

  第三方评估执行工作,不是为哪一方代言,更非一味地唱赞歌,侧重点应该在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引起各方重视,帮助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近日,为了与社会各界分享评估结果,共同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深圳市律师协会联合课题组联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对外发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第三方评估报告”(1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众所周知,工作好不好,自己说了不算,法院执行工作更是如此。在执行难还没有得到普遍解决的情况下,如果法院自己说已经解决了执行难,即使数据再详实、措施再有力、效果再明显,也难免会被人认为是自吹自擂。引入第三方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评估,可有效弥补自我评价的不足,更有利于汇集各方力量和智慧总结推介执行工作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正视、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值得广泛推广。

  引入第三方对执行工作评估,既要确保第三方的独立性,更要注重第三方的权威性。从公开报道获悉,评估项目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组成,兼顾了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两个方面。深圳中院在2011年提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2014年出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标准,项目评估组正是对深圳中院执行工作跟踪研究了近一年之后,以“国家智库报告”的形式发布了评估报告,内容令人信服。

  第三方评估执行工作,不是为哪一方代言,更非一味地唱赞歌,侧重点应该在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引起各方重视,帮助克服困难,解决问题。评估执行难,首先就得正确界定执行难,不能将不能执行到位的执行案件,一律纳入执行难的范畴,否则,既不符合市场规律和司法实际情况,也是法院无法承受之重。

  如果属于当事人自己必须承担的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就应该从执行难的范畴中剔除出来,由此厘清法院执行职责与当事人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的界线。在此基础上,再对有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进行严格区分,在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依然存在的形势下,力争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穷尽执行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上,最大限度地兑现这部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使抗拒或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受到失信惩戒或刑罚处理。这一步,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失信的备忘录,已经有了明显的进展,越来越被各方认可,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发展空间越来越小。

  将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从执行难中剔除出来,不是简单地统计分类,这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相关当事人,对执行难从法院的职责到自身的风险有着理性、全面的认知,而不是将不能执行到位的责任全部归咎于法院执行不力、一律框入执行难。

  正如评估报告所指出的,解决执行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是一个长期、复杂、艰难的过程。引入第三方评估执行工作,对法院规范自身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机制具有积极意义,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科学评估引导社会各界更为理性和正确对待执行难问题,除了督促法院依法规范行使执行权、形成围剿“老赖”的更大合力之外,把原本不属于执行难范围内的事项剥离开来,为执行难问题减负,还原执行难的真正面貌,找准执行难的真正病灶,从而对症下药、有效根治执行难。让更多的人关注执行难,让更多的人正确看待执行难,让更多的人理解执行难,让更多的人帮助解决执行难,这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法院执行工作的价值所在,也是努力推广这一工作的方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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