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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10527
来源:   发布于:2021/5/27 8:47:17   点击:

 《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北路金凯隆大厦903912913914

预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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