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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11117
来源:   发布于:2021/11/17 9:06:31   点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  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

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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