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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30626
来源:   发布于:2023/6/26 15:23:19   点击:

 《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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