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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40112
来源:   发布于:2024/1/12 13:56:02   点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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