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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楼里的法治历程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于:2015/1/12 10:19:26   点击:

在过去的九年里,上海市黄浦区建国中路22号的大门常年紧闭,连许多住在周边的居民都不知道,在梧桐庇荫的路旁,竟隐藏着两幢百年老楼。只有少数上了年岁的“老上海”还依稀记得,这里曾经是洋人办案升堂的处所。

  2014年9月,工地保护围栏被拆除了,过往路人纷纷驻足,充满法式古典韵味的建筑组合令人惊艳。除了建筑的外观,更少有人知道,这个始建于1915年、经历了百年沧桑的建筑,见证了中国法治的磨难与发展,以及那其中一个个传奇故事。

  2014年10月,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入驻此处办公,这里的检察官们不仅承担起修缮保护这幢司法老建筑的重任,更在为传承法治理念而努力。

  这里最早是法租界警务处办案及会审公廨进行审判的地方。历史上曾做过法租界芦家湾捕房、江苏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抗日战争的汪伪时期是上海特别市第三警察局、上海特别市第一警察局芦家湾分局、江苏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以及上海地方检察署;民国时期是上海特别市警察局芦家湾分局、上海地方法院检察处;新中国建立以后这里是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卢湾区人民法院等机构的办公地址。

  三年前,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在此办公,历经了三年的设计、修缮、装饰,修旧如旧最终惊艳亮相,基本恢复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建筑内外部原貌,并以历史小景、文化长廊和工艺再现的方式,让一个个法制史上的重要时刻重现天日,成为见证近代中国法治历史的重要一页和法治文化教育的鲜活教材。

  远东第一大法庭:“西法东渐”屈辱与自尊的冲撞

  东侧的二号楼二楼有个大会议室,这里原来是法租界会审公廨的法庭。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一度被称为远东第一大法庭,这里发生了中国传统公堂式审问和现代司法对抗式审判制度冲撞的重要一幕。室内布局与庭审方式呼应,北侧中央大门和两边侧门显然分别是法官、被告和其他相关者的出入通道。法庭后部的楼梯间,另有几个特别之处,一是楼梯中段转角处特设45度转角镜架镶大幅镜面,应为法官进入法庭前整理衣冠所用,也可避免上下楼行人相撞。二是楼梯木墙裙上部装饰的木刻浅浮雕图案、三层木门上方的圆拱彩色玻璃玄窗,装饰做工精美,带有新艺术运动风格特征。这些建筑元素和历史遗迹均被黄浦区检察院会同修缮单位细心地保留下来一一复原。

  实际上,在中国法制史中,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制度,已然成为中国近代司法史上一个重要和复杂的记忆碎片。说其复杂,因为如果仅将这些名词定义为屈辱,并不能完全诠注其中的内涵。在会审公廨背后,是一段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文化在撞击之后所发生的冲突、抵抗和融合、吸纳的司法故事。

  在这里,多名法官坐堂听讼而不是县太爷一人说了算;法官每人只有一票;当事人不用跪堂还有律师帮他辩护;证人必须到庭接受双方交叉询问;对被告人不能当庭杖打或使用任何刑讯方式取得口供……所有的一切,似乎与中国传统“纠问式”的法律文化背道而驰。可以想见,代表着中国官府立场的谳员以及所有旁听诉讼的人们,受到冲击的不仅是他们的眼睛,更有心中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

  法租界会审公廨是当时中法政府设立在法租界内主要受理以华人为被告的案件的司法机构。会审公廨作为一个集合中西元素的混合法庭,因时势及各种力量的作用,在一定时期内不可逆转地成为中外矛盾冲突的集结地,在其运作中体现了中外双方的妥协与合作,也反映出中外法律之间的冲突。

  会审公廨实际上采用的是中西两种法律,中国法官适用中国法律,法国法官适用法国法律,两种法律发生冲突,则常是经过协调、协商,然后妥协处理这些案件。会审公廨对中国人而言,如同西方传教士所带来的教堂和基督教义,打开的是一扇窗户,而窗外映象的,则是另一个世界的另一种文化,故谓之西法东渐。

  当然,租界法制自始便孳生出歧视华人的法统,如法租界监狱里,中外囚犯的饮食和监房都有明显区别;执法中无视华人的人权,巡捕打死打伤华人的事件屡见不鲜。原法庭内还有西人旁听席位于上,华人旁听席位于下的装饰布局。建国后司法机关入驻这里后即进行了拆除,或许是因那段不堪回首屈辱的回忆,或许是为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自尊。直至今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在修缮这一建筑时,亦对摈弃的歧视性建筑不再恢复,这段屈辱史以图片方式展览。但大楼正南面的巴洛克式圆弧形楼梯,则严格按照原样图纸恢复,重现其大气典雅的优秀建筑样态。当你步入这座现代司法建筑殿堂时,对法制的敬畏和笃信油然而生。

  星星之火:陈独秀两入此牢死里逃生

  该院西侧的一号楼底层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半沉式的地下室,又高又扁的铁窗使室内显得有些阴暗,更衬托出肃杀诡异的气氛。

  此处原系警务处拘留所,为当时法租界最大拘留所,可关押300人至400人。黄浦区检察院在修缮时,特意保留了三间原来的监房,并在走道处布置出一条法制史长廊。走进狭小的监室,这里墙与顶简单石灰抹平,无装修,形式简陋,外有铁门,并置特殊门锁,给人一种强烈的压抑感。而最吸引人目光的,则是在监房外面挂着的一张陈独秀的照片,显然,他曾在此身陷囹圄。

  据历史记载,1921年7月,中共中央局书记陈独秀悄悄回沪主持中共中央的日常工作,住在法租界环龙路渔阳里2号。报纸报道后,很快引起租界方面的注意。

  10月4日中午,陈独秀正在寓所楼上睡午觉,陈夫人高君曼正与来客包惠僧、杨明斋、柯庆施打牌。突然传来敲门声,包惠僧连忙去开门。门开后一下闯进来三个陌生人,大声嚷道:“我们要见陈先生!”

  被叫声惊醒的陈独秀,感觉事情不妙,慌忙起床想从后门出去,但见后门已有人把守,只得折回前庭。那几个人掏出枪,大声吼道:“不许动!谁是陈独秀?不交出陈独秀统统抓!”陈独秀本想站出来,却被包惠僧阻止了。于是,在场的5个人全部被押上汽车带走了。因审问中陈独秀自称王坦甫,巡捕房便派密探把守陈的住所,见来人就抓,结果捕获了先后前来拜访的上海法院院长褚辅成和《民国日报·觉悟》主编邵力子。后褚、邵二人被带至拘留所去见陈独秀,褚辅成不明就里,一见面就叫出了陈独秀的名字,致使陈身份暴露。

  值得庆幸的是,法租界经过公堂会审,未得到对陈独秀夫妇不利的任何证据,就先把高君曼放了。陈独秀被捕之事经各大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上海乃至全国各界人士积极开展了营救活动。慑于各方的压力,上海法租界领事宣布罚陈独秀大洋100元结案,保释出狱。

  1922年7月16日,法租界查封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并砸掉了牌子。中央的一些同志再三劝说陈独秀离沪躲避风头,但适逢中共“二大”在上海开幕,陈决意不离。

  8月9日上午,陈独秀正在寓所中伏案写稿,法租界总巡捕房特别机关探长西德纳,会同督察员黄金荣等,突然闯进来将他逮捕,罪名是他家中藏有违禁书籍。事发后,高君曼立即告知中共中央。党中央迅速通报各地党组织派人来沪,展开大规模的营救活动,同时致电孙中山请其设法营救。孙中山接电后即打电报给上海法租界领事,蔡元培、蔡和森、李石曾等社会名流也在北京面见法国驻华公使,请其命令上海法租界领事释放陈独秀。

  迫于强大的压力,上海法租界领事只得以陈独秀虽“无共产党之实,但《新青年》有宣传过激思想”为由,判处罚金400块大洋,交保释放。8月18日,陈独秀重获自由。

  红白黑三道:各色人等演绎传奇故事

  一号楼二楼中庭,黄浦区检察院已按照图纸,基本恢复了原先的布局,还复原了天顶中间的两个采光口。从建筑学的角度来看,这幢楼采用对称式和三段式的立面处理手法,明显受到法国古典主义建筑传统的影响,而在挑梁间的四壁“檐部”有“回纹”装饰带,又带有中国传统图案特征。中西合璧的建筑装饰形态,见证了这里曾作为法租界警务处和总巡捕房发生的传奇故事。

  法国政府与中国政府曾经订立条约,根据该条约,法租界当局不承认南京国民政府颁发的《治安紧急条例》,这从客观上反而减轻了对进步人士的迫害。

  曾在此被短期羁押的邹韬奋回忆:“我们三个人等到四点多钟才开庭。问话不外两点:一是我和共产党有无关系;二是我有没有参加煽动上海日本纱厂罢工。……就是和我们毫无个人关系的法捕房律师,也当庭宣称,捕房政治部曾经把所搜去的印刷品研究一番,觉得只是一些爱国的文字,一点没有犯罪的证据,所以不允许公安局移提(即引渡)。结果我们三个人当夜八点钟左右由律师保了出来。”

  从中不难看出,租界司法还是秉持了基本的证据观和程序观的。

  在旧时的上海,有红、白、黑三道之称。红道指代政府势力、白道指代外来势力、黑道指代黑社会势力。因此,作为白道一方的外籍司法人员,其执法文化客观上也为中国日后的法制演进提供了素材。

  而作为黑道一方,亦曾在此叱咤风云。其中的代表就是民国时期上海青帮头目之一的黄金荣。

  黄金荣是一个颇具争议的人物。他出生封建捕快家庭,1892年被法租界公董局录取为三等包探,俗称“包打听”,由于其八面玲珑的交际水平和高效出色的破案能力,在这里他从包探、探目、督察员迅速升任法租界警务处唯一的华人督察长。

  抗日战争时期上海成为沦陷区后,黄金荣虽表面上未直接对抗日本侵略者,但较同为青帮三巨头的张啸林等相比,可谓是天差地别,他数次婉拒汪伪邀其担任维持会长的请求,还佯装瘫痪,自称文盲。此前,他还搭救过美国飞行员、掩护过一些共产党人,上海解放后则拒去台湾,留在上海直至1953年病逝。黄金荣的沉浮起落在这幢楼中慢慢沉淀,留下不少印痕。

  百年司法老楼,可挖掘的故事还有很多。在依法治国的大时代背景下,入驻在这里工作的黄浦区检察院干警,更希望能以自己精湛的法律技能和厚实的职业素养,为这幢百年老楼增添一笔忠于法律的精彩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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