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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邻居强占反遭毒打
来源:都市晨报   发布于:2015/1/16 10:42:43   点击:

晨报法援热线85773333消息(记者 孟丽) 读者张女士致电晨报法援热线反映,铜山区老家的宅基地被邻居强占,母亲与邻居理论时被打成脑震荡。后在派出所调解时,邻居当着民警的面又甩了她一巴掌。现在邻居占地不还,母亲看病花了2万多元也不给。

“父亲早年去世,几年前哥哥和我先后成家,并且都在市里买了房,我们就把母亲接到市里两家轮流住。”据张女士介绍,在铜山区农村老家,他们家有一块面积较大的长方形宅基地,宅基地中间位置是之前居住的老房子,房屋两证齐全。半年前,老家一位亲戚家里办喜事,母亲返回老家时发现,隔壁邻居新建了一套二层楼房,占了她家2米左右的宅基地。“母亲当时认为反正老家也没人住,没有和邻居计较就回城了。”

一个月前,张女士母亲再次回老家时发现,隔壁邻居盖好二层楼房后,又在周围拉了院墙,院墙又占了她家3米多的宅基地,合起来占了5米多。张女士母亲和儿女们说了此事后,儿女们认为邻居没经过他们同意,私自占了他们的宅基地不妥,就想给村委会反映此事。

“母亲给村委会反映后,村委会调查发现隔壁邻居新建的楼房没有经过审批,属于违章建筑,于是母亲和村委会工作人员上门找到邻居,要其将院墙拆除,不要占了别人家的宅基地。”没想到邻居家的男主人不容分说,一拳将张女士母亲打倒在地,村委会工作人员赶紧报警,邻居才收了手,张女士母亲被送到医院救治。“检查发现母亲被打成了脑震荡,住院花了2万多元,现在已经出院回家,身体才刚刚恢复。”

张女士母亲被邻居打伤,看病花了2万多元,邻居不仅不给钱,而且还拒绝支付医药费。双方后来又报了警,一起到派出所处理此事。“我真是没有想到,当着派出所民警的面,邻居竟然又扇了我一个巴掌,就是不愿意赔偿。”张女士非常委屈。

就此事,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称,这是一起不动产侵权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从不动产侵权的角度分析,张女士母亲的邻居侵犯了张女士母亲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张女士母亲的宅基地有土地使用权证,张女士母亲对于宅基地的使用属于合法占有、使用。邻居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而且侵占了张女士母亲部分宅基地,依法应当予以拆除。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有关行政机关可以限期拆除。从民事侵权的角度看,张女士母亲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排除妨害。

从人身损害的角度看,张女士的母亲在维权过程中,被邻居打伤住院,邻居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邻居造成张女士母亲轻伤或者重伤,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虽然邻居的行为没有造成张女士身体上的伤害,但其在公安机关调解时无视法律,公然殴打他人,气焰十分嚣张,依法应当受到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邻居的情节较重,应当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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