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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后被扫地出门
来源:人民网   发布于:2015/4/16 8:55:21   点击:

40多岁的李先生好不容易讨个媳妇,对其言听计从、百依百顺。还把近30万元积蓄存在女方名下交由女方保管,近20万元买下的二手房,也按照妻子的意愿登记在妻子和前夫的女儿名下。刚把房产证办在妻子女儿名下,李先生就被扫地出门,不让进家。李先生预感可能人财两空,想咨询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李先生是铜山区人,今年40多岁,老家有一套自建房,一直在市区打工。因为种种原因,40多岁的李先生一直没娶妻。2011年初,李先生认识了离异女子陈某。陈某离婚后,独自抚养16岁的女儿,母女俩在市区租房住。认识半年后,李先生和陈某登记结婚,婚后租房住。

  李先生有积蓄,结婚后拿出20万存到陈某名下,存单交陈某保管。去年,李先生将老家房屋卖了,房款7万元交给陈某,陈某将钱存在自己名下。

  陈某多次念叨,想买一套二手房。今年2月,李先生看中北区一套40多平米的房子,18万左右。李先生全额支付了房款,房证办在陈某名下。

  买下这套房后,李先生简单装修,准备晾晒过后搬进去。上月,陈某的女儿满20岁了,在外打工。1个月前,陈某对李先生说,想把这套二手房过户到女儿名下。尽管李先生有些迟疑,但为维护家庭,答应了。前不久,按陈某意愿,李先生和陈某的女儿到房管部门将这套二手房办在了妻子和前夫所生的女儿名下。李先生称,本以为事事顺着妻子,妻子会心存感激,没想到房子刚过户到妻子女儿名下没几天,妻子陈某就对自己变了脸。

  “现在妻子和她女儿都搬到这套二手房居住了,却将我扫地出门,不让我进门,还对我恶语相向,嫌弃我,整个人都变了。”现在妻子陈某对李先生不管不问,还不让他进门,之前家里的存单李先生还能看到,现在近30万元存单也被妻子藏了起来,李先生彻底找不到了。李先生现在很郁闷,感觉自己有可能人财两空。他想知道,面对目前的境况,该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此事,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称,夫妻双方将房屋过户给女儿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鉴于赠与的房产已经过户,撤销赠与有一定困难。而且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一方撤销赠与也存在障碍。如果从家庭共有财产的角度分家析产,也许可以挽回部分损失。婚后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确实已经无法继续生活下去,李先生应当尽快起诉离婚,并申请财产保全。对于存款的去向通过法院进行查询,发现财产线索后立即进行冻结,以尽量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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