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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第一法律学府”浮沉录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于:2015/11/17 11:23:38   点击:

“南有东吴,北有朝阳”曾是民国法学界一句响亮的口号,这所创立于1912年的以法政为主的私立大学,曾培养出一批权威法学家。而今,它似乎已经湮没在时间的废墟里,与之一同被湮没的,还有一段璀璨于乱世的中国法学史——

10月25日,北京已经入秋。91岁的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国华穿着西服、拄着拐杖早早地来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今天在这里,第一批11本经过3年多时间点校完成的朝阳法学先贤文集将正式出版,作为朝阳大学培养出来的最后一批还健在的法学家,孙国华十分激动。

朝阳大学创立于1912年,是一所以法政为主的私立大学。当时在法学界和苏州的东吴大学齐名,并称“南有东吴,北有朝阳”。然而,相对于较为出名的东吴大学,朝阳大学却鲜为人知。直到近些年,在孙国华及其弟子、现任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的冯玉军等人的努力下,才逐渐受到关注。“我们希望用今天的视角,透过先贤的法律思想,去回首百年前朝阳大学的真实面貌。”在谈到出版朝阳大学法学先贤的著作时,冯玉军告诉记者。

作为朝阳大学现任校友会会长,孙国华每次参加跟朝阳大学有关的聚会时,欣喜之余心里总有一丝莫名的感伤。随着年华逝去,朝阳大学的校友们也在一个个地离开。“我可能是最后一任朝阳大学校友会会长了,因为即便再改选也没人了。”孙国华感慨地说。

未建校而纷争已起

在如今的北京海运仓胡同3号,有几间不起眼的平房,绝少有人知道,这里就是民国时期“第一法律学府”——朝阳大学的旧址。

朝阳大学建校时,这里曾是清朝的仓厂衙门,占地面积足有240亩,却因为清朝的没落变得破败不堪。朝阳大学获批建校后,在第一任校长汪有龄的带领下,陆续修缮并新建了23间教室和120间学生宿舍。不过冯玉军介绍说,朝阳大学的最初选址并不是在这里。一开始,民国政府批准了将原来清朝最高文化机构“翰林院”房屋划拨给朝阳大学作为校舍,但等到入驻时却发现,这里已经被工商部据为己有。汪有龄作为当时学校的法人代表,因此将民国工商部起诉到法院,并上演了民国著名的“民告官”第一案。最后经民国政府出面调解,另划北京东城朝阳门外海运仓给朝阳大学为正式校址,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才得到平息。

然而,是什么让汪有龄等人有十足的底气敢于跟政府部门叫板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沈厚铎向记者介绍,汪有龄、江庸等人原来都是清末修律大家沈家本的门生或者下属,许多都是当时京师法律学堂的教师。从沈家本撰写的《法学会杂志序》的记述中可以知道,1910年,在沈家本的资助和支持之下,京师法律学堂学员熊煜、王克忠等发起成立了北京法学会,核心成员正是汪有龄、江庸和黄群等人。朝阳大学建校时,汪有龄是民国北京政府司法部次长,江庸为大理院推事,政治地位都很高。北京法学会研究所,实际上后来也成为朝阳大学师资的主要来源。

北京法学会创办之初,汪有龄等人就有意创办专门的法政学校,培养司法人才。1912年,政府颁布了《专门学校令》,允许私人设立专门学校,全国各地掀起了创办私立大学尤其是私立法政大学的热潮,朝阳大学应运而生。

据考证,学校取名“朝阳”寄寓着两层含义:其一,“朝阳”意指早晨的太阳,旭日东升光芒万丈;其二,“朝阳”指向着太阳,象征着民国朝着民主法治的方向前进。

最坏时代中的最好时代

1913年,朝阳大学迎来了第一届学生。北京政府教育部专门派员进行了视察,形容其为“管教认真、成绩斐然”。3年以后,第一批朝阳大学的学生毕业,也意味朝阳大学向民国输送法律人才的开始。

据资料显示,整个清朝末期,全国法律毕业生仅4000名左右,而在朝阳大学存续的近40年间,毕业生约近7000人,法科学生占70%。

朝阳大学培养出来的法科学生在步入社会以后,多数成为了民国司法机构中的主力军。当时还有“朝阳出法官、东吴出律师”的说法,“无朝不成院,无朝不开庭”成为了对朝阳大学毕业生遍布全国最客观实在的形容。

在1929年的海牙会议上,朝阳大学得到了各国代表“中国最优法校”的赞誉。曾在朝阳大学任教的陶希圣先在《朝阳大学二三事》一文中说:“中国法学和司法界,朝阳大学出身的人才是第一流,亦可以说是主流。法学教育史上,朝阳大学应居第一位。”

冯玉军说,朝阳大学的法科教育在当时能享有盛誉,是因为它拥有一批具有雄厚实力和影响力的法学教师群体。据记载,当时被称为中国“四大法学家”的董康、江庸、王宠惠、张知本,除董康外有三人都在朝阳大学任教。江庸、张知本还先后任校长,王宠惠则为校董之一。著名民法学家余啓昌自1912建校一直到1948年均在朝阳大学教授民法总则、物权法、亲属继承法等重要科目;民事诉讼法权威石志泉讲授民事诉讼法;著名法学家陈瑾昆讲刑法和民法;曾任国际法院大法官的倪征燠讲授国际法、国际私法……

然而,朝阳大学存续的40年时间里,却赶上了一段军阀混战、世事维艰、民族危亡的动荡岁月。朝阳大学也随着时代的脉搏跌宕起伏。冯玉军将那段时光称为“中国历史上一个‘最坏的时代’,却创造了一个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最好时代’”。他解释说,虽然政治背景很混乱,但因为近代中国法律各个学科开始诞生和建立,中国开始真正培养出恪守规范、精操一业的部门法意义上的专家,包括朝阳大学教授杨兆龙、吴经熊等享誉国际的法学家,让这一时期的法律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之势,朝阳大学就是最为典型的代表。

朝阳精神

在记者采访孙国华教授的时候,老人对学校的校训记忆尤为深刻:“‘浚哲文明’简短的四个字校训影响了我的一生。它既是法科学生成才的标准,也是我所主张的法律要以理服人、讲究公平正义的思想基础。”

抗日战争期间,朝阳大学也未能躲避战火的洗礼。北京沦陷后,朝阳大学被迫南迁,前往湖北、重庆等地办学,1943年前后,学校由于经费问题,几乎快要维持不下去了。在这最为艰难困苦的时候,出任朝阳大学校长的民国国民政府委员居正提出了“浚哲文明”的校训。这四个字,敏锐地看到了那个年代的中国所缺少的东西,即一种一直以来都被道德规范所约束的独立的法律传统。

“‘浚哲文明’的朝阳校训不仅激励着一届届走出朝阳大学的学子,也是朝阳先贤的真实写照,他们深深懂得‘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表要求,躬耕于三尺讲台,同时也在乱世当中寻求法律秩序的可能。”冯玉军说。

其实,朝阳大学自创办以来,始终秉持的“理实并重”学风与“浚哲文明”一脉相承。朝阳大学的法科教育主要学习大陆法系,注重法典的学习与研究。但它也吸收借鉴了英美法系,配合法律实务训练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法律学习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法学家熊先觉在回忆当年就读于朝阳大学时有过这样一段经历:1947年,时任河北省高等法院院长的邓哲熙是朝阳大学的教授,在得知川岛芳子由河北省高院审理后,偷偷地给朝阳大学的学生通风报信,让他们来旁听。而去了审判现场的熊先觉也诧异地发现,包括审判长、推事、检察官、被告人的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几乎全是清一色的朝阳大学校友或者老师,这样一起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案件审判,竟然就像朝阳大学在校法科学生一堂真实生动的审判实务课一样。

朝阳大学的教学内容,因为其所处的特殊年代,现在看来可能有所不足之处,但是它的教学模式或许在今天仍然可以借鉴。早期毕业于朝阳大学的老师吴文瀚先生说,朝阳大学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播,教师围绕着每节课的讲义,将学生管理得井井有条。

说到讲义,朝阳大学教师的讲义十分吸引人,甚至出现过“洛阳纸贵”的现象。朝阳大学的一个特点是教师们上课基本上以自己编纂的讲义为主。那个时候,法律书籍没有那么多,因此教师讲义的学术价值很高。朝阳大学的教授不是在法政界担任要职,就是法学名宿,他们的讲义多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自成系统,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内容也能及时反映国内外的学术争论焦点,一时成为北京乃至全国各大法学教育机构的参考书。

台湾校友赵公茂先生回忆起一件和讲义相关的事。有一天,行政法教授钟赓言带着他所有的行政法讲义到课堂上,对同学说可以按7折出售,有调皮的同学问钟先生每本讲义的成本多少,钟先生也实在,说是免费印刷的。于是学生说,零成本按7折算仍是零成本,钟先生应该以零元出售。看到钟先生哭笑不得的样子,大家都笑了。

只想知道是从哪里出发的

有过欢笑也有过苦难,在经历战乱西迁甚至停办之后,1946年秋,朝阳大学在北平原校址复校,并进行复校后的第一次招生。那次朝阳大学共招收近200人,招收法律系两个班,经济系、司法组各一个班。3年后,北平解放,朝阳大学由解放军接管。同年8月,朝阳大学由毛泽东题写校牌,改称“中国政法大学”。冯玉军特意作了解释:“它只是与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重名而已。”

1949年9月,“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开学典礼。但不久,政府决定创办一所新的社会主义大学,于是将当时的华北大学、华北联合大学与这所“中国政法大学”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大学。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朝阳大学的师生也面临着留守与赴台的艰难选择。国民党司法院院长在去台之后还与其他校友一起努力在台湾重建朝阳大学,但最终由于居正在1951年意外去世而搁浅。

留守在大陆的朝阳校友很多都成为了新中国的高级法学人才,如新中国法理学的奠基者孙国华,婚姻法学界泰斗巫昌祯,民法学家李祖荫、赵中孚等等。

如今,已走过百年的朝阳大学旧址渐渐荒芜,那些朝阳大学的政法往事也被尘封到少人问津的角落。但朝阳大学有一本校刊却一直出版到现在,即《法律评论》。在冯玉军教授的办公室内,储藏着足足有一米多高的《法律评论》。2009年,冯玉军去台湾东吴大学开会,会后他在当地朝阳大学校友的提示下,特意去台湾“国立图书馆”找到了1949年至2004年《法律评论》的原版,全部进行了复印,带回了北京。这样,加上大陆保留的自1923年至1949年的《法律评论》就形成完整的一套。自此,中国人民大学朝阳法学研究中心也从旅台校友手中接过了《法律评论》的接力棒,重新将这本刊物办了起来。

“今天我们所做的一切,不为别的,只是想通过历史,知道我们是从哪里出发的。”冯玉军说,现在在朝阳老校友的指导下,他以及他的团队还在继续出版《法律评论》,而朝阳法学先贤的法律文集,在这一批之后,也将有第二批、第三批。

沈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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