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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程度不同 维权策略有别
来源:劳动午报   发布于:2016/3/1 15:11:29   点击:

长期代理工伤索赔案件的陈剑峰律师表示,用人单位以低于职工实际工资的标准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并非个案,老板省钱了,但职工一旦发生工伤,其享受到的工伤待遇必会有所降低,而且伤害程度越严重,待遇损失就越大,差额高达几十万元的情况比比皆是。

  当工伤职工遇到工伤缴费工资和实际工资差额导致的待遇受损时,劳动者可依法申请维权。

  从维权策略来看,5-10级工伤职工,在享受社保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后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部分;而1-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因伤情严重,可要求单位按照实际工资到社保部门补齐社保费。若单位拒绝或者拖延不办,职工可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要求其补缴社保。这样,工伤职工所享受的伤残津贴、护理费等待遇就有了永久保障,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也不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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