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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01116
来源:   发布于:2020/11/16 10:19:12   点击: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北路金凯隆大厦91291391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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