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北路金凯隆大厦912、913、914、915)
预约电话:0516—83832509 1330521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