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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10623
来源:   发布于:2021/6/23 8:38:52   点击:

 《民法典》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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