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律所动态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11123
来源:   发布于:2021/11/23 8:55:52   点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  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北路金凯隆大厦903912913914

预约电话:

0516—8383250913305212880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4741号
Copyright © 2013-2014 jsdy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徐州金网
今日访问 次 昨日访问 次 本月访问 次 全部访问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