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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11213
来源:   发布于:2021/12/13 8:46:53   点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北路金凯隆大厦903912913914

预约电话:

0516—838325091330521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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