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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移机 加收收视费
来源:都市晨报   发布于:2014/12/18 10:13:09   点击:

燕女士:我原来缴纳了一年的有线电视收视费,后来停了,一直没用。前几天,我去办理移机手续,加收了我三个月的收视费。经交涉,不愿退还。请问:加收我三个月的收视费有法律依据吗?。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从法律的角度讲,你是消费者,有线电视机构属于经营者,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所以,移机时额外加收你3个月的收视费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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