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先生:今年1月,我的一辆新车及其他三辆旧车停在路边,这时一辆车撞过来,导致四车不同程度损坏,肇事驾驶员负全责。在损坏的车辆中,我的车损坏最重,在修理厂前后修了十几天,修理费花了1万多元。目前修理费对方已经赔偿到位,但对方驾驶员是否应当赔偿车辆贬值损失以及修理期间的交通费损失?。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车辆贬值损失能否支持,目前无统一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客观上存在价值贬损,只是贬损程度不同。司法实践中已有调解、判决案例。建议最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