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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21130
来源:   发布于:2022/11/30 8:51:44   点击:

 《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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