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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20230322
来源:   发布于:2023/3/22 9:02:21   点击: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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