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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50305
来源:   发布于:2025/3/5 9:31:36   点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裁定再审,并通知当事人;经审查,决定不予再审的,应当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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