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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可否查封对方的房子?
来源:都市晨报   发布于:2014/12/18 11:01:28   点击:

市民:有人向我借钱不还,已经立案。我要求查封他的房子,法院却让我提供自己的房产证,说还要封我的房子,这是为什么?。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诉讼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所以让你提供房子就是提供担保,在查封期间,你的房屋不能买卖、抵押,但不影响居住、使用以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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