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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30808
来源:   发布于:2023/8/8 10:06:29   点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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