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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40709
来源:   发布于:2024/7/9 9:36:51   点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二百五十二条  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
  (二)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
  (三)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
  (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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