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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40930
来源:   发布于:2024/9/30 10:42:58   点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三百一十三条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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