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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为名诱骗他人传销 限制自由构成非法拘禁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于:2014/12/22 10:23:48   点击:

以招工为由,诱骗他人步入传销陷阱,并以暴力手段限制人身自由,这样的情节并非只在影视剧中上演。

  2013年8月始,李某伙同他人,租了一套房子开始从事传销活动。他们在网上发布大量虚假招工信息,招聘岗位不仅门槛儿低,而且待遇十分优厚。2013年11月至12月,共有3名被害人相继被该传销组织发布的虚假招工信息骗到河南省许昌市。李某等四人不仅将这3名被害人拘禁在出租房内,而且还强迫3人学习非法传销知识,否则对其恶语威胁甚至殴打。

  2013年12月23日,经群众举报,这一传销组织仅仅“开张”7天就被捣毁,民警成功解救出了3名被害人。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上述以暴力等手段逼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案件进行了审理,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李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本案中,李某等人为迫使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采取轮流看守、反锁入户门等方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法官提醒求职者,传销组织运用网络、媒体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并承诺优厚待遇,对于刚踏入社会、经验不足、判断能力不强的大学生或其他务工人员具有很大的诱惑性,如若不慎,极易被胁迫加入传销组织。求职人员应骋最好到正规的劳务市场,对于通过网络、媒体平台获得的信息,要仔细甄别。一时难以判断的,应及时向当地的工商、公安、劳动等部门求助、核查。通过中介求职时,要看对方有没有合法的手续,以免落入黑中介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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