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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宣帝:不许别人“高大上”──关于权力与制度关系的随想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于:2014/12/24 9:11:22   点击:

先看一个故事:在我国南北朝时期,北周曾经有过这样一位“奇葩”皇帝——周宣帝,他做过很多在今人看来匪夷所思的荒唐事儿:尽管身为九五至尊,但他大概觉得还不够,于是便主动将皇位传给儿子,自己另行加封自己为“天元皇帝”。当然,他也十分孝顺地把自己母亲的尊号由“皇太后”相应升格为“天元皇太后”。估计是觉得“天”这个称谓比“朕”更高级,于是他把自秦始皇以来一直沿用的“朕”移交给儿子使用,自称为“天”。他称自己住的地方为“天台”,称对臣下的杖罚为“天杖”。这“天杖”一打就是一百二十下,后来又翻番为二百四十下。《资治通鉴》记载:“自公卿以下,常被楚挞。每捶人,皆以百二十为度,谓之‘天杖’。其后又加至二百四十”。杖罚如此之重,估计惨死在“天杖”之下的人不在少数。而且这位皇帝还对形象设计颇感兴趣,“既自比上帝,不欲群臣同己,常自带绶,及冠通天冠,加金附蝉,顾见侍臣弁上有金蝉及王公有绶者,并令去之”。这含义很明显:我是“天”,自然与你们臣子不同,所以我佩戴的通天冠、金蝉等等,你们都不许带!这一规定甚至细化到了女子的梳妆打扮:“禁天下妇人不得施粉黛,自非宫人,皆黄眉墨妆”。至于为什么这样做,现在就不得而知了。反正生活在那个时代的美女们,应该是相当难受啊!这还不算,“不听人有‘天’、‘高’、‘上’、‘大’之称,官名有犯,皆改之。改姓高者为‘姜’,九族称高祖者为‘长祖’”。也就是说,除了自称为“天”之外,还把“高”、“大”、“上”这几个字眼一概收归国有,专属皇家御用了。

  这一系列人间“闹”剧绝不应仅仅作为笑话看。在莞尔一笑之后,我们应当品味到浓浓的苦涩。需知周宣帝所处的时代,绝不是一个混乱、胡闹的时代。相反,是一个法制较为健全、政治较为清明的时代。南北朝时期,我国封建法制分为南北两大系,与南朝“以清谈相尚,不崇名法”、从而在法律方面很少建树不同,北朝的北魏、北齐、北周都非常重视法制建设,他们积极吸收汉律、魏律及晋律的营养并不断创新,所以有识之士称当时律学“衰于南而盛于北”。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有这位“奇葩”皇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践踏法制、为所欲为的种种荒唐行径出现呢?从中我们又能得到哪些经验教训呢?温故而知新,“瞄准中国传统文化中可资现代借鉴的‘治理经验’,” 可以“用中国古代的经验来丰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人民日报》。作为法律人,笔者认为这个故事最起码有助于我们去从多个角度体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伟大命题的题中应有之义。

  首先,权力必须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正如著名历史学者张宏杰先生所说,权力就像恶性肿瘤一样,具有巨大的渗透性、扩张性,如不加以限制,后果不堪设想。从这个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到,失去了制约的权力,竟然肆无忌惮到了什么程度!史书称 “(周宣帝)既传位,骄侈弥甚,务自尊大,无所顾惮,国之仪典,率情变更”。这时候的权力,已经异化为一个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怪物,什么国家典章,都可以任意变更。必须要指出的是,这种异化所伤害的不仅是老百姓,同时更反作用于自身。比如上述周宣帝的胡作非为,不仅仅使美女们不能化妆、老百姓不能“高大上”,而且更使得“内外恐怖,人不自安,皆求苟免,莫存固志,重足累息,以逮于终”,并最终导致北周政权丧失人心。以至于这个雄踞北方的强大帝国,没有经过任何战争,就被隋文帝杨坚兵不血刃、轻而易举地取而代之了。这一点让后人惋惜不已,史学家赵翼就曾经感慨说:“古来得天下之易,未有如隋文帝者”。

  其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颇有难度。

  从文化的层面看,中华民族数千年的“人治”传统形成了巨大的历史惯性,权力意志甚至已经或多或少地渗透到了国民性当中。要想挽狂澜于既倒,不仅要有“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魄力和决心,恐怕还要有“伐毛洗髓”、自我更新的韧劲和耐心。有一个故事很能说明这一问题:辛亥革命后,人们普遍期待着“走向共和”。但在一次各种政治势力的集会上,因为政见不和,以舍身刺杀摄政王而成为政治新星的汪精卫怒道,为了推翻满清我们国民党人没少流血,你们要想说了算,就同样要用鲜血来换云云。一时之间,舆论大哗,认为南方的国民党政权只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嘴上说“民主”、“共和”,实际上仍然意图“家天下”,与北洋手握重兵的袁世凯并无区别。所以才有了那副讽刺“民国”及“总统”这两个新名词的著名对联:“民犹是也,国犹是也,何分南北;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不是东西”。

  从技术层面看,因为制度自身存在的先天性缺陷或制度执行不力,具有巨大扩张性、膨胀性的权力很容易使制约它的制度产生变形甚至断裂。质言之,制度是死的,权力是活的;制度是被动的,权力是主动的;制度是相对滞后的,权力是迅速发展的;制度不可避免地具有漏洞,而权力则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制度,尤其是不能得到有力执行的制度,是不能真正限制权力的。即以北周而言,该国的法制建设已经较为完备,而且同时也有很多“法良意美”的政治制度来限制君权,但由于这些都没有得到有力执行,所以未能阻止周宣帝的为所欲为。甚至后来法律本身也被其任意篡改,成为维护其荒唐统治、恐怖统治的工具之一。《资治通鉴》记载:“(周宣帝)自以奢淫多过失,恶人规谏,欲为威虐,慑服群下。乃更为《刑经圣制》,用法益深,大蘸于正武殿,告天而行之……密令左右伺察群臣,小有过失,辄行诛谴”。

  发人深省的是,纵观人类数千年文明,权力冲出“笼子”的事件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时有发生,而且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史不绝书。比如在古罗马,元老院的元老们大多是法学家、“建章立制”的大家,但他们精心编制的“笼子”并没能成功地遏制住凯撒、屋大维等军事强人的崛起,罗马最终还是从“共和时代”进入了“帝国时代”。当屋大维兵临城下时,元老院也不得不屈服,所以才有了“在罗马,拥有真理不如拥有军队”的慨叹。   权力很难被驯服,但权力必须被驯服。这,是一道世界性难题。要破解这道难题,就要认真总结人类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经验,高处着眼,低处着手,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才能如愿。对此,习总书记早已指出了大方向,破解难题“不仅需要运用人类今天发现和发展的智慧和力量,而且需要运用人类历史上积累和储存的智慧和力量”,“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   (作者单位:辽宁省喀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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