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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男子网恋一个月后闪婚 半年后女方玩失踪
来源:人民网   发布于:2015/4/16 8:58:43   点击:

昨天上午,市民张女士致电晨报法援热线反映,他表弟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贾汪区的女网友,仅1个月后就和对方举行了婚礼,但没办登记手续。现在女方在家里过了半年后走了,到处寻找未果。不知道女方的这种行为构不构成诈骗?

认识女网友1个月后闪婚

张女士的表弟是睢宁县人,25岁。以前谈过一个女朋友,没有结婚就生下了一个小孩,后来两人分手,小孩由父母帮带着。今年2月,他通过QQ认识了一个贾汪区的女网友,该女子和其年龄相仿,自称刚和前夫离婚,只有一个孩子,归前夫抚养。两人相谈甚欢,见面后彼此感觉也很好,很快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表弟和这个女网友认识1个多月后,就按照农村风俗,在当地举行了婚礼,并说好6月份就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到了6月份,两人并未去办理结婚登记。”

婚前发现她还有个孩子

未举行婚礼前,张女士的表弟到女方家看望老人,结果发现老人抚养的一个小孩喊女网友“妈妈”。“表弟很吃惊,连问她是怎么回事,她才说自己和前夫生了2个孩子,一人一个。”因为已订好了结婚日子,并通知了亲朋好友,表弟虽然心里不快,但为了家庭和睦,也没有说什么。

张女士表示,为了这次结婚,表弟家又买家具又买家电,还给女方买了不少衣服和首饰,总共花了七八万,而且举行婚礼的第二天,家里又给了新媳妇1万元改口礼。

张女士表弟结婚后就到外地打工了,孩子由父母带着,女网友就在家做全职太太,每个月张女士的表弟都打给她二三千元生活费。“中秋节之前,表弟回过一次家,还给她三千元,说是给老人送节礼。”

空间留言后找不着人了

上个月,家里人突然发现新媳妇不见了,带走了她自己所有的物品和价值1万多元的首饰,张女士表弟拨打她的手机,显示已被对方拉黑了。

“表弟查看QQ空间留言发现,女网友在离开前一天,在他的空间里留言说:‘老公,我爱你,希望你自己好好过日子,但是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表弟随后来到女方父母家,但是女方母亲表示管不了这个闺女,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张女士表弟又设法联系到了女网友的前夫,这才得知原来她和前夫一共生了3个孩子,离婚后男方抚养2个,女方抚养1个,女方每月要支付男方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女方根本一分钱没给过。

张女士的表弟心里很难受,原来女网友一直在欺骗自己,不光带走了1万多元的首饰,在他家生活的半年时间里,他和父母还先后给了她二三万元。现在她玩失踪找不到人,她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呢?能不能起诉她还钱?

律师:

如结婚是为骗钱 就涉嫌诈骗犯罪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称,应当说,女网友的行为带有一定的欺诈性,明明生了3个孩子,先说是1个,后来被发现又称生了2个,但实际却是生了3个。但其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犯罪存在一定的争议,需要结合女网友的主观方面———是否有诈骗的故意,以及客观方面———是否有诈骗的行为来综合认定,在公安机关对女网友进行调查落实之前还是不好定论。

婚后在女网友身上花钱是正常的,关键是女网友和张女士表弟结婚的最初动机是什么,以及离家出走的原因是什么。如果一开始与张女士表弟结婚就是为了骗钱,那就涉嫌诈骗犯罪。如果一开始就是想和张女士表弟一起好好过日子,后来在实际生活中发现两人性格不合才离家出走,那就不构成诈骗犯罪。

结婚之前赠给女网友的彩礼,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可以要求女网友返还,因为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但举行婚礼后给女网友的钱用于日常开支,往往很难举证。如果能够举证证明有结余,或者对方认可有结余,也应当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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