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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速成的风景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于:2015/12/15 10:29:06   点击:

刘英团

清末大规模的选派学生出国留学,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我们现在使用的法律词汇及法学体系一定程度上就是在那时候形成的。日本法政大学史料委员会编著、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李贵连教授校订的《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纪事》,是一本很重要的研究中国清末法科留学的原始档案。

“用西方法律来改造中国的传统法律,这是晚清法律改革的主旋律。”一如李贵连教授所言,“晚清立法修律是时代的逼迫……是无可奈何的选择。”而法律要改革,就需要法律人才。“从国内当时的情况看,戊戌维新的思想领袖康有为、梁启超,虽然口不离西学西法,实际上他们对外国法律一窍不通……法律改革开始时,熟悉了解外国法律的人实际上可能只有三人:伍廷芳、严复和黄遵宪。”但是,黄遵宪曾被慈禧斥革,“令严加看管,不准再涉官场”。

通识法律的人,或亡命海外,或不准再涉官场,而严峻的国际国内政治现实又迫使清政府不得不改革。时任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出使美国大臣伍廷芳在主持修订法律的奏折中所言,“欲明西法之宗旨,必研究西人之学,尤必翻译西人之书”“欲取欧美之法典而尽译之……其书汗牛充栋,亦译不胜译。”“近来日本法律学分门别类,考察亦精……且风土人情,与我相近,取资较易”。沈家本也认为,日本已将西方法律的“英华”尽收其内,取法日本,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

1898年8月2日,清政府军机处传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面奉谕旨:“现在讲求新学,风气大开,惟百闻不如一见,自以派人出洋游学为要。至游学之国,西洋不如东洋,诚以路近费省,文字相近,易于通晓。”清政府还规定了官派留学日本的办法。同时,各省督抚也相继派遣学生赴日,日本为中国留学生所开设的学堂亦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

1904年5月,在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开讲式上,共有94名中国速成法政专科学生成为首批学员。1905年6月第一期留学生中有67名毕业。从第一期到第五期的毕业学生总数共有1070人。尽管“法政速成科存在的时间,虽然只有短短几年,毁誉也不一致,但对当时中国的影响是无法抹煞的”。特别是1905年诏废科举,“功名利禄之心重者,咸以日本为进阶捷径,留学日本遂为大家所向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在《晚清赴日法政留学生与中国早期法制近代化》中所指出的:清末留学生是中国早期“睁眼看世界”的一群先知先觉者,他们负笈东渡学习法政,成为吸收和移植外国法律的桥梁和中介。在汹涌的政治浪潮中,法政留学生中不但诞生了若干多著名政治家,还在法制近代化的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汪兆铭、宋教仁、胡汉民,《猛回头》《警世钟》的作者陈天华以及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七君子”之一的沈钧儒和中日法律问题专家、长期担任民国时期的律师协会会长的唐宝锷等,无一不是中国政治法律史上的杰出人物。

“法律者,国之骨”。尽管法政速成科为清政府迫于形势而不得已所为,存在的时间也非常之短暂,但国人对法治的强调和追求,及他们于时势中的所作所为,都悄然改变了中国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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