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北路金凯隆大厦903、912、913、914。
预约电话:
0516—83832509、 1330521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