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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10722
来源:   发布于:2021/7/22 8:56:43   点击:

 《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六条 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措施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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