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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11015
来源:   发布于:2021/10/15 8:59:32   点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条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北路金凯隆大厦903912913914

预约电话:

0516—838325091330521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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