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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网上邂逅已婚男
来源:都市晨报   发布于:2014/12/18 10:27:51   点击:

杨女士是安徽宿州人,今年30多岁,十几年前嫁到铜山区大彭镇,丈夫在附近工厂打工,一个孩子上初中。去年初,杨女士在徐州市区找到一份超市的工作,每月工资1000多元。。

超市每天经营很晚,杨女士为了方便工作,在超市附近租了一个小房子,每周回家一次。。

一个人住在市区,闲暇的时候很无聊,杨女士就开通了手机上网功能,还申请了一个QQ号,一有时间就上网聊天。。

去年10月份,一个叫“缘分的天空”的男网友吸引了她,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好朋友。这位网友称自己姓王,丰县人,在某镇政府上班,30多岁,夫妻感情不好、正闹离婚。过了不久,两人见了面,互相都有好感,不顾双方各自都有家庭,处起了男女朋友。。

已婚男向她借走1万多元。

处朋友没多久,王某告诉杨女士,手机没话费了,让杨女士帮着充电话费。杨女士深信不疑,一开始帮着充了100元,后来又帮王某充了几次话费。。

去年11月份,王某来到市区和杨女士见面后,向杨女士诉苦,说正和妻子闹离婚,妻子把持了家里的财政大权,他的工资卡也被妻子悄悄偷走了,他现在手里连离婚打官司的钱都没有,让杨女士借给他一些应急。 。

杨女士没有怀疑,她很同情王某的处境,于是取了2000元交给王某,并告诉王某这是借给他的,王某表示离完婚后就还给她。。

去年12月份,王某再次来到市区见了杨女士后,又告诉他父亲去世了,兄弟姐妹需要凑份子钱办丧事,他和妻子还没离完婚,经济紧张,让杨女士再借给他一万元。。

杨女士每月收入并不高, 根本拿不出这一万元钱,又不好问丈夫要,让王某先回家办丧事,她想办法弄一万元钱给他。王某回丰县后,杨女士突然想到自己在保险公司还有一份保险,后来通过咨询得知,她能用她的保险做抵押,从保险公司借出一万元钱。办好手续从保险公司借出一万元后,杨女士立即将这一万元钱汇到了王某的银行卡里。。

网友称是女方赠与的。

王某父亲的丧事办完后,王某和妻子也办好了离婚手续,但不见王某提还钱的事。保险公司催着杨女士还钱,杨女士多次向王某索要无果后,最后东拼西凑才还了保险公司的借款。。

杨女士非常生气,多次联系王某,并称充话费的钱就不要了,但是12000元借款要还。王某却称,这些钱是杨女士自愿赠与他的,他没必要归还。现在两人关系闹僵,杨女士打算到法院起诉王某还钱,不知道还能不能要回。。

就此事,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称,杨女士在超市打工,每月收入1000多元,家境也不宽裕,何况还有10000元是通过保险公司的保单借的款项。结合其工资收入及经济状况来看,赠与的可能性较小,借款的可能性较大。。

现在男方仅以赠与关系进行抗辩是不够的,还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赠与成立。如果男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赠与关系成立,则支持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王某应归还先后2次向杨女士所借的12000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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