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我在一国有企业上班,单位下水道堵塞,出于热心,我帮忙清理下水道,没想到,价值不菲的手机掉进了下水道。但单位不愿补偿我手机的损失,我该怎么办?。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你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但是手机损失不属于无因管理导致的必要费用支出,而是你的疏忽大意导致的。建议双方互谅互让,友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