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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40312
来源:   发布于:2024/3/12 15:10:47   点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七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紧急,包括:
  (一)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二)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三)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四)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五)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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