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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40325
来源:   发布于:2024/3/25 15:03:34   点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七十九条  被拘留人不在本辖区的,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员到被拘留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派员协助执行。被拘留人申请复议或者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需要提前解除拘留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向委托人民法院转达或者提出建议,由委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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