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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40821
来源:   发布于:2024/8/21 11:36:39   点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二百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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