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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前视力下降 三年后双目失明 理赔遭拒
来源:都市晨报   发布于:2014/12/18 10:50:22   点击:

近日王先生称3年前他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险前,视网膜出现问题导致视力下降,但仍正常投了保。3年后,因为此病双目失明,找保险公司理赔时遭拒。。

视力下降后。

投保重大疾病险。

王先生住在县区,今年40多岁,同村邻居在保险公司工作,多次劝他投保。3年前,王先生突然发觉自己的视力下降了,于是到医院检查,诊断为“视网膜色素变性”。。

“当时医生说目前不影响生活及工作,但是因为没有有效的治疗药物,这个病会越来越重,最终的结果就是双目失明。”王先生说,得知自己有病后,他就办一份保险了。。

王先生给自己投的是重大疾病险,每年保费5000元,连投了3年。“当时我把保费交给了邻居,邻居交到了保险公司,但是邻居一直没将保险合同交给我。”。

后来王先生的邻居不在保险公司干了,外出打工,联系不到,王先生就到保险公司反映保险合同的事情。保险公司又给王先生安排了另外一个保险业务员,帮他补办了保险合同。这已经是王先生投保后第三年的事了。。

双目失明后。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前不久,王先生双目失明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双目失明的,可以获得15万赔偿金。王先生将情况反映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安排人来调查。。

“我将之前的病历拿给保险公司的人看了,并如实告知了自己的病情。”保险公司调查后回复王先生称,他本身就有病,有病还投保,属于骗保,而且保险合同上明确说明了,投保人患有视网膜剥落或出血的,为免赔条款,因此保险公司不赔。。

王先生也有自己的看法,当初办理投保手续时,保险业务员替自己填的单子,他连看都没看,而且投保第三年才将保险合同交给他,保险公司也存在一定过错。现在他双目失明是事实,既然保险公司接受了他的投保,而且他已连续投保3年,那么失明后保险公司难道不应该赔偿吗?。

律师: 保险公司应赔偿投保人。

就此事,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称,本例中,王先生并不知晓视网膜剥落或出血与其所患的视网膜色素变性之间的关系,在保险公司前来调查时,把投保之前的病历和盘托出,没有隐瞒。说明王先生并非恶意投保骗取赔偿。就是说王先生没有违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王先生的邻居对于王先生的身体状况是清楚的,即便视网膜剥落或出血与王先生所患的视网膜色素变性是一回事,保险公司仍然要赔偿。因为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另外,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最后,保险公司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例中,王先生已经缴纳三年保费,合同成立超过两年,故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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