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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每日一条》 20241105
来源:   发布于:2024/11/5 8:53:35   点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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