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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未签合同 4年租金要不回
来源:都市晨报   发布于:2015/1/16 10:27:08   点击:

晨报法援热线85773333消息(记者 孟丽)王女士好心收留黄女士母子,并将一处门面房租给黄女士做生意,口头约定每月租金2000元。谁知4年过去了,王女士只收到不到1万元的租金。现在黄女士竟称自己是给王女士打工的,生意赔了准备一走了之,让王女士措手不及,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此事。

王女士40多岁,在东区有一套二层的门面房,一楼做服装生意,二楼做美容生意,每层面积50平米左右。“我从事服装生意20多年了,经济能力还算可以。”4年前,王女士偶然结识了一个姓黄的女子,由于谈的来,两个人很快成了好友。王女士告诉记者,黄女士当时30出头,丈夫因在监狱服刑,刑期12年。黄女士和丈夫结婚后没有工作,一直在家里带孩子,丈夫进了监狱,黄女士母子俩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我看母子俩可怜,就经常让黄女士来店里帮忙,每次给她一些工钱,还让母子俩在店里吃饭。”没多久黄女士和王女士商量,两人达成了口头协议,门面房的二层租给黄女士开美容院,黄女士每月支付王女士2000元租金。“由于信任,我们之间没签租赁合同,我将楼上收拾了一番,就租给黄女士做美容生意了。”

刚开始的半年,黄女士没赚到钱,也就没给王女士租金。后来生意渐渐好转,黄女士陆续给了王女士几千元的租金,再后来又开始拖欠租金,转眼4年过去了。

最近王女士向黄女士索要拖欠的租金,大约6万多元钱。谁知黄女一口否认租赁的事,竟称是和王女士合伙开的美容院,现在美容院不挣钱,全赔进去了,所以她不欠王女士的钱。由于发生了争吵,黄女士已将美容院关闭,也不再和王女士联系。王女士对此很寒心。

王女士表示,她没有和黄女士签订租赁合同,但是4年来黄女一直在经营二楼的美容院,很多人都知道她是老板,那么她能到法院起诉索要租金吗?

就此事,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表示,王女士有权起诉,但最终法院如何判决,要看双方举证情况来定。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双方都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就是说,王女士要举证证明双方是租赁关系,黄女要举证证明双方是劳务关系。

对于王女士而言,可以提供的证据有:对方支付租金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对于黄女而言,可以提供的证据有发工资的证据,比如银行打卡记录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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