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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  2015-03-26
一家食品厂招工,一个星期前我报名应聘。昨天上午签了劳动合同,发了工作服、饭卡。但到了晚上却通知我不用上班了,因为年龄超过40周岁了。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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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13305212880)一般说来,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双方既然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就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张先生  2015-03-24
我借给朋友12万元,有借条。大部分是现金交付,只有3万元是转账。后来我向他要钱时有短信往来,他也承认欠我钱。后来我不小心将借条原件弄丢了,现在只有复印件。而他现在也不承认借我钱,人也不在家。请问:没有原件能不能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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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13305212880)一般来说,应当有借条原件才有可能胜诉。但就本例来看,如果短信内容能够和借条复印件相互印证,且有3万元是银行转账,对方如果不能对银行转账及短信作出合理解释,法庭会依据全部证据综合判断,胜诉或部分胜诉也是有可能的。
杨先生  2015-03-23
我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半年前与出租车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租车协议一份,约定由我租用公司的出租车,签订协议后我交了押金8万元。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支付违约金2万元。现在我想与公司解除合同,也愿意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2万元给公司,而公司要求我再找一个人继续承租,否则不予退还剩下的6万元押金。问: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
管理员回复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13305212880)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不过,违约金如果过分高于公司的损失,你可以要求降低。反之,如果违约金过分低于公司的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增加。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公司要求你为公司找新的承租人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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