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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  2015-02-06
上月在西安路上,刘先生驾车从右侧超车时与我的车剐蹭,造成我的车损失350元。交警勘查认定刘先生负全责。经多次联系,对方总是不愿见面。我找到刘先生单位,先与一名女士发生争执,大约5分钟后,刘先生到了,将我打得鼻青脸肿,我住院治疗十几天。车辆损失不但没有赔偿,又花了医疗费2000多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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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联系电话13305212880)这里面有两个侵权事实,第一个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第二个是人身损害。关于交通事故,如果对方仍然拒赔,可以通过交警调解,或直接起诉。关于人身损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经鉴定,你的伤情构成轻伤害或重伤害,对方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王先生  2015-02-05
我是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对于被告人的判决不服,认为量刑过轻,申请检察院控诉,检察院没有支持。想问还有什么途径维权?另外,附带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我已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经查,被告人没有银行存款可供执行,还有没有别的办法执行?这个权利会不会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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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联系电话13305212880) 你作为被害人,对于检察院的决定不服,可以依法信访。但刑事诉讼法对于信访没有规定。关于民事申请执行的问题,如果被告人有房产、车辆等其他财产线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正常情况下,应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每年都会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所以不要担心时间问题,简单地说,一经申请,长期有效。
赵先生  2015-02-04
五年前,一个朋友借款让我提供担保,说是几千块钱。后来我过去了,和出借款项的人见了面,听说借款2万元,我就不想提供担保,然后我就离开了,没有在借据上签名。但去年,出借人持有我名字的借条要求我还钱,因为是春节前,出借人又威胁我,我的父母为了息事宁人就给他2000元。现在他又来找我,我也报了警。但我越想越气,我明明没有签字,而且预留的电话号码也是错的,我为什么要给他钱。我该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联系电话13305212880) 如果借条上担保人的签字虚假,不是你亲笔书写,你也没有授权他人代签,那么你就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至于你父母支付的2000元,可以向出借人要回来。因为如果你并非担保人,你支付的2000元对于出借人而言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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