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在线咨询
马先生  2015-04-16
我是一名农民工,之前在王陵路一工地干活。该工程是由市区某有限公司发包的,我们的包工头挂靠某县建筑安装总公司承包了这个工程。现在包工头跑了,发包公司说不能直接给我们钱,某县建筑安装总公司说是包工头冒用了他们的名义,他们已经起诉。徐州市这边的劳动部门说应该找某县劳动部门,但包工头给我们的欠条都是以其个人名义打的,因此某县劳动部门认为这是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归他们管。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13305212880):你们可以持欠条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包工头偿还欠款。包工头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理。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或者包工头所在地人民法院。当然根据法律规定,某县建筑安装总公司如果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包工头,应当对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包工头假冒该公司名义,私刻印章,该公司可以报案。至于徐州公司,可以要求其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陆先生  2015-04-15
别人欠我2万元,到法院起诉,后来法院作出了民事调解书,现在已经申请执行,但是其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我能否要求执行他妻子名下的财产?
管理员回复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13305212880)你可以要求执行他妻子名下的财产。但如果欠款是丈夫个人债务,只能执行其妻子名下财产的一半。
李先生  2015-04-08
2015年2月,我儿子骑摩托车将一行人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儿子因为害怕,当时弃车逃跑。路人发现后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虽然抢救及时但因伤势过重,也没能将行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我知道事故后第二天即带着儿子投案自首。行人近亲属要求赔偿60万元。我儿子今年20岁,刚刚参加工作。行人59岁。请问:我儿子的刑期大约是多少?赔偿数额大约在多少?
管理员回复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13305212880)据你所述,你儿子的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有自首情节,法院会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对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判决支持物质损失,包括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等。精神损失法院不会支持。
留言提交
标  题:   *
内  容:   *
姓  名:   *
电  话: 
验证码:  看不清验证码?点击刷新!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54741号
Copyright © 2013-2014 jsdy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徐州金网
今日访问 次 昨日访问 次 本月访问 次 全部访问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